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检察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相关要求,本院决定对刘某某、姬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一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6月14日(周三)9:30
(二)地点:湛江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二楼
二、注意事项
(一)请有意参与旁听的群众,于2023年6月13日17时前向本院提出申请。申请时,请提供本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有效信息。
(二)请旁听人员提前10分钟进场。
(三)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录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助理
联系电话:0759-3582166
湛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