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人民检察院
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对陈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祝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韦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杨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邓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李某涉嫌交通肇事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11月14日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
徐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中心公开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录像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在会前做好自我健康检测和个人防护,如有不适,请勿参会。
(三)参加听证人员需主动出示身份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和安检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0759-4915059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