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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第四十四期)

2021-08-24 字体:

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情况简报

 

(第四十四期)

 

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

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2020年以来,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应听证尽听证”的工作要求,对15件拟不起诉案件开展了公开听证,检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听证会由承办检察官、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代理人(监护人)、行政机关代表、行政相对人、听证员等相关人员参加,重点突出听证员“独立第三方”的积极作用,有效促进检察监督权在阳光下行使。

 

网购鹦鹉当“萌宠”,竟险些坐牢!

——张某珲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犯罪嫌疑人张某珲以4300元的价格向微信好友杨某购买了一只鹦鹉给儿子当宠物。杨某以客车托运的方式将鹦鹉邮寄给张某珲。张某珲收到鹦鹉后放在自家阳台饲养。经鉴定,该鹦鹉是折衷鹦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珲收购折衷鹦鹉一只,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张某珲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无违法犯罪记录,并认识到错误;购买鹦鹉的初衷是为了给儿子饲养,没有残忍杀害食用或转手盈利;所买鹦鹉已缴获放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犯罪情节轻微,拟对张某珲作不起诉决定。


参会听证人员对案件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根据案件事实、法律依据、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综合考量,遂溪县人民检察院于202123日依法对张某珲作不起诉决定。

 

“事实孤儿”铺就可持续救助之路

——小红(化名)国家司法救助案

小红(化名)的父亲因犯罪被羁押在看守所,其母亲为二级智力残疾人,其大伯和二伯因家庭贫困无力担任监护人。无人抚养的儿童小红成为了“事实孤儿”。


针对在适格监护人缺位时,司法救助金发给谁、怎么用、如何监管等问题,遂溪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和第五检察部牵头提出问题解决方案,组织召开座谈会,指导村委会进行司法救助金监管工作,并得到市检察院大力支持。同时积极与民政部门沟通,为小红申请到了事实孤儿补助,有效保障其较长一段时期的生活。20201216日,召开了该案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在听证会上,听证员对多元化救助措施予以高度评价,一致肯定检察机关提出的救助方案。

 

公益诉讼“亮剑”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督促广东省渔政总队遂溪大队处置草潭镇北拉村角头沙海域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公益诉讼案

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草潭镇北拉村角头沙海域存在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形成约1公里长的垃圾带,对海洋生态系统安全造成威胁。经调查核实,该问题存在约有十年之久,但长久以来,相关职能部门未进行整治,导致社会公共利益长期处于受侵害状态。


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就此问题于20201223日召开了公开听证会。与会有关人员就职能部门对该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进行了阐述。听证会后,遂溪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所掌握的确凿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听证结果,依法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职能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清理了固体废物,受损的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护。


公开听证工作是司法公正和司法透明的重要方式。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社会矛盾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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