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被救助人骆某父亲来到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亲手将一面精心制作的锦旗“法律援助伸援手,为民维权献爱心”送到李观贤检察长手中,表达了对我院救助纾困的感激之情。
2018年10月份,骆某受伤导致右小腿骨折,犯罪嫌疑人殷某未取得《医师执业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情况下,对骆某进行医治后导致严重感染,危及生命。2018年11月12日,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对骆某做截肢手术。经法医鉴定,骆某的伤残程度为六级伤残。
公诉部门在审查起诉殷某涉嫌非法行医一案中发现,案件受害人系学前儿童,被侵害后,没有得到犯罪嫌疑人的赔偿,急需救治,其家庭无力承担医疗费用。控申部门了解情况后立即向院领导汇报,秦贤忠专委带领举报控申科干警多次深入骆某家庭、村委会走访调查,对骆某的家庭生活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了解到骆某家庭特别困难,系低保户,其母亲因身体原因常年吃药,无法工作,其父亲患脑血栓多年,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其家庭耕地少,收入微薄,无法维持家庭生活和骆某上学。在查实骆某家庭生活困难符合救助条件后,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向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提出联合救助的请示,市县两级院按照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给予骆某家庭救助资金7万元,解决了燃眉之急。
2019年来,我院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践行“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理念,立足检察职能,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关爱未成年人深度融合,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始终关注、关爱弱势群体,把司法救助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来抓,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10人,联合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发放司法救助金41万元,传递了司法温情, 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人文关怀,彰显了新时代检察人的初心和使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