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霞山区首页 >>霞检动态

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锦囊 | 防范网络欺凌

2023-06-30 字体:

提到未成年人被施暴,大多数人会想到家庭暴力、校园欺凌,“网络欺凌”这种新兴的暴力行为往往被忽视,但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网络的普及,很多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言语辱骂恐吓、恶意造谣传谣、发布霸凌内容等对未成年人进行网络欺凌。

一、何为网络欺凌

网络欺凌,指的是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实施的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欺凌行为。

网络欺凌虽看不见、摸不着,不似传统欺凌对未成年人造成生理上的侵害,但却是裹在网络社交“糖衣”下看不见的“拳头”,基于网络的传播范围广、持续性强、可永久留存和容易复制的特点,网络欺凌往往在许多受害者的心里烙下难以愈合的伤疤。

二、如何区分玩笑与欺凌

朋友之间都会互相开玩笑,难以区分对方是在开玩笑还是在实施欺凌行为,在网上这种情况尤为明显。有时对方会用一句“开玩笑”或“别把它当回事”一笑置之。但如果你感到不舒服或受伤,要求对方停止该行为,可对方依旧我行我素,这就可能是一种欺凌。

   三、常见的网络欺凌形式

1.重复且不断地对其受害者使用言语暴力;

2.重复且不断地对受害者进行抵制;

.模仿受害者外表及行为特征且加以羞辱;

.未经受害者同意,把受害者个人资料(如真实姓名,容貌等)公开,俗称“起底”“爆料”;

.把受害者容貌移花接木至他人相片中,或在这些相片旁加上诽谤性文字,俗称“P图”;

.重复不断地用发帖、洗版等方式公开侮辱受害者;

.重复不断地伤害和受害者有关的人士,以此孤立受害者,称为关系欺凌;

.用不同的账户及身份攻击同一名受害者,导致受害者误以为很多人讨厌及攻击他;

.匿名诽谤。

四、检察官提醒

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了“网络保护”章,将“网络欺凌”行为纳入法律保护的范畴,该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中央网信办开展“清朗·网络暴力专项治理行动”,其中就涉及严防网上不良行为和不良文化现象形成不良导向、扭曲青少年价值观,坚决查处人肉搜索、人身攻击、恶意举报等网络暴力行为。

五、送给未成年人的防范网络欺凌锦囊

1.及时向信任的人寻求帮助。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可以向父母、任课老师、心理老师等寻求帮助,如果不愿意告诉身边的人,也可以向专业人士求助,如拨打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向检察机关12309平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反映等,想要关心你、愿意帮助你的人往往比你想象的要多。

2.留存好遭受欺凌的证据材料,比如短信、聊天记录、截图等,以便于之后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惩处网络欺凌行为。

3.向平台举报欺凌行为,通知平台尽快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制止欺凌行为,平台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侵害。

4.加强防范意识,增强隐私保护,不随意在网络上上传个人信息。

5.不以暴制暴应对网络欺凌。理性应对网络欺凌行为,在遭遇网络欺凌时,保持冷静,勇敢地站出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到法院起诉。

6.发表网络言论时,应当做到不攻击、侮辱、诽谤他人,不曝光他人的隐私,不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谨防助长网络欺凌。

 六、送给家长的防范网络欺凌锦囊

1.准确判断孩子是否遭受网络欺凌:观察孩子的行为习惯、精神状态、学习情况、人际交往是否有变化。

2.有效处理孩子遭遇网络欺凌:联系欺凌者要求其停止欺凌行为;向网络服务商进行投诉,要求及时对相关网络内容进行屏蔽、删除;报告学校及老师,联系心理老师或专家,对孩子进行适当的心理辅导,必要时可联系公安机关或诉诸法律。

3.预防孩子欺凌别人:告知孩子网络欺凌的后果,及时发现并引导孩子间的矛盾,了解孩子使用网络情况,加强不良心理及行为疏导。

 

                                       

主办单位:湛江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759-3582002    联系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北35号

技术支持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粤ICP备170153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