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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检察长”,河湖保护有了“双卫士”

2020-09-02 字体:

 

建立机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好服务保障霞山区生态文明建设,2020年8月11日,霞山区检察院与霞山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签订了《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了以区委书记龙小艾为河湖长,林卓权检察长为领导的“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有力推动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的无缝衔接,提升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法治化的水平。

河道巡查

为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水域保护工作新机制的落地生效,8月31日上午,霞山区委书记龙小艾和林卓权检察长一行前往霞山区菉塘河生态廊道段开展河道巡查调研活动。

龙小艾书记一行在巡查中发现该河段存在非法排污、违章建筑等情况,对水体造成污染,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林卓权检察长当即指示霞山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马上启动公益诉讼程序,通过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履行检察监督职责。龙小艾书记指出,开展河湖水体保护工作,要求各行政机关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书,积极推进“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从“巡”到“治”,从“有实”到“有为”的发展。

联席会议

为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执法职能的衔接配合,助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全面落实,8月31日下午,霞山区组织召开了“河湖长+检察长”第一次联席会议。区委书记、第一总河长龙小艾,区委副书记、区长、总河长杨杰东,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副总河长陈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副总河长吴王铭,副区长、区河长办主任吴华财,区检察院检察长林卓权,区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检察院主要领导和各街道级河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林卓权检察长传达了湛江市“河湖长+ 检察长”第一次联席会议精神,并表示,霞山区检察院要坚决扛起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和使命,聚焦重点难点,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提升办案质效,为河湖生态环境保护贡献霞山检察力量。

龙小艾书记强调,要求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制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一要加快推进“河湖长+检察长”机制落地见效;二要进一步深化完善“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三要以“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为抓手,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发挥河湖长、检察长牵头抓总作用,形成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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