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人民检察院普法责任清单(2023年度)
为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推进法治化建设,切实做好普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特制定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任务分解如下:
序号 | 普法项目 | 实施计划 | 责任部门 |
1 | 检察官法治讲坛 | 由部门宣讲团成员按照安排固定的讲课时间,结合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围绕热点难点问题、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等四个普法方向开展宣讲。借助检察官法治讲坛的方式,多角度多层次开展普法宣讲,提高我市民众法律意识。 | 第一检察部 |
法治副校长上法治课
| 利用部门被教育局聘任的法治副校长,结合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等四个普法方向以及学生学法实际需求,为推进全市各校法治教育规范化、制度化贡献检察力量。 | ||
检察官讲法治课 | 利用刑检7名检察官及助理挂点吴川市公安局11个大队及21个派出所,每季度定期到挂点单位通报相关案例,通过真实案例以案说法。 | ||
2 | 常态化“法治进校园” | 借助我院青年干警宣讲团,每季度开展一场镇街全覆盖普法活动。 | 第二检察部 |
“未”你而来普法微视频 | 根据社会热点和工作需求,制作微视频用于线上普法宣传。 | ||
“以案释法”海报 | 精选办案实例,设置海报,联合教育局、妇联将海报投放全市中小学及社区。 | ||
强制报告巡回培训 | 对全市教育系统、医疗系统人员进行为期一天的培训。 | ||
普法微电影 | 针对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问题制作微电影。 | ||
3 | 专题学习教育 | 分批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题学习教育,三部干警以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正面典型和违法违规被训诫警告、被收监等负面警示为案例,并结合实际情况对《社区矫正法》中涉及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的条款进行详细解读,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需要遵守的各项规定作强调。 | 第三检察部 |
走访社区矫正对象 | 不定期实地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情况,深入一线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与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进行充分沟通,围绕社区矫正法的立法背景、适用范围进行讲解,结合集中教育学习、社区服务、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等形式,向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家属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加强社矫人员的家庭、社会责任意识,杜绝其涉足“黄、赌、毒”、寻衅滋事、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 | ||
与司法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 通过参与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运行,向社矫对象及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解答法律咨询,重点宣传《社区矫正法》,呼吁群众关注和监督身边的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 ||
4 | 检察官法治讲坛 | 围绕湛江市建设“红树林之城”主题主线,根据我市开展“红树林文化活动周”活动的要求,依托我院青年干警法治宣讲团的平台,由我部干警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主讲一期关于红树林保护的“检察官法治讲坛”。 | 第四检察部 |
知识讲座 | 与湛江市爱鸟协会进一步沟通交流,举办至少一次座谈会,或邀请该会高级别成员向司法、行政相关业务的人员进行一次野生动物保护知识讲座,或联合该会进行一次下沉基层的宣讲。 | ||
5 | 普法宣传 | 联合市妇联开展“三八”妇女节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宣传力度。 | 第五检察部 |
参观学习 | 组织各镇街妇女干部实地参观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听证室等场所,并由检察干警解读相关法律。 | ||
到群众中去宣传 | 到镇街与妇女群众一起学习防止性侵、家暴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 ||
线上线下普法 | 线上线下普法结合,线下在公园等群众聚集场所设置法治宣传专栏,向群众宣传重要法律法规、检察监督职能、控告申诉方式等内容,引导群众树立“遇到矛盾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意识;线下根据社会热点和工作需求,多种形式进行线上普法宣传。 | ||
发放宣传手册 | 在镇(街)12309检察服务联合工作站及村委发放控申业务、司法救助等宣传手册,增进群众对检察机关控告申诉业务的认知,同时拓展线索来源。 | ||
公开听证 | 主动把公开听证、简易听证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媒介,对我部门办理的案件举办公开听证,不断丰富检察听证形式。 | ||
领导干部巡回接访 | 结合“12309+网格员”机制,继续组织院领导干部开展为期一周的15个镇(街) 服务联合工作站巡回接访,倾听民声化解民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