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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07-22 字体: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7月22日在湛江市霞山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霞山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林卓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以来,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全面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作用,为霞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区委的决策部署,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在依法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2020年2月至5月,共批准逮捕涉疫刑事犯罪 9件9人,起诉5件5人,依法办理了湛江市首例涉武汉地区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犯罪案件。一是迅速出台办案规范。疫情突如其来,为适应办案需要,牵头与区监察委、区法院、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局等联合会签《涉疫情刑事犯罪跨部门快速处置机制》,成立涉疫情刑事跨部门快速处置小组,确保线索快速移送、信息快速通报、案件快速办理、风险快速预警、横向快速沟通,形成打击涉疫犯罪合力。二是为复工复学保驾护航。走访广百百货等企业,为企业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加大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开创线上法治教育新局面,增设“法治云课堂”栏目,保障中小学生“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三是下沉一线防控抗疫。在这场严峻斗争中,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每日派出干警下沉到建西社区、兴隆村等地参与联防联控,上门入户派发自制防疫宣传册,用实际行动诠释检察机关责任与担当。

 

2019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9年,霞山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锻造过硬队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担当,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顾大局,倾力为霞山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注重把检察工作放在霞山整体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霞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全院党员领导干部开展3次集中学习研讨,组织干警到市博物馆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党组成员给全院干警上党课4次,引导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组及时传达、部署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主动向区委和区人大请示报告工作,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以更实的举措服务霞山高质量发展。注重服务的主动性,积极开展“守护美丽乡村”和“闲置土地整治”专项检察公益诉讼活动,破解发展瓶颈难题,助推我区乡村振兴发展。注重服务的精准性,突出打击走私、合同诈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此类犯罪21件30人,起诉25件40人。注重服务的务实性,最大限度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慎捕慎诉。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20多名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院,倾听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大服务保障力度,护航霞山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都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也不凑数”的办案原则,着力把关提质、破案攻坚,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35人,提起公诉66人。依法办理陈波等35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等涉黑案件,陈刚等37人涉嫌破坏选举、职务侵占等涉恶案件,净化了当地社会环境和基层政治生态。加强涉黑恶线索摸排,“扫黑”“打伞”“断财”并行,向有关部门移送有关涉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14条。

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办好检察民生实事

坚守为民初心、践行检察使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破解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深化平安霞山建设。把平安建设作为极重要的民生紧紧抓在手上,为社会和谐稳定展现检察作为,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55741人,批准逮捕案件 46660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891242人,提起公诉495687人,刑事案件办理数量继续位居全市前列。重点打击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等犯罪,依法批捕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133154人,起诉121145人。加大打击黄赌毒犯罪力度,批捕此类犯罪案件98139人,起诉91148人。办理了陈昌杰等13人诈骗案、林开慧涉嫌寻衅滋事案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用心为民排忧解难。依法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针对网络餐饮乱象,积极开展“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103份,依法监督纠正103家入网餐饮店无证经营行为。打好碧水蓝天净土司法保卫战,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0件,依法提起我区首例生态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承担对海洋生态修复的民事责任,并组织渔民在现场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努力当好公共利益代表。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推动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全区未检工作推进会,并出台《霞山区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推动霞山未检工作创新发展。与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共建在校学生被侵害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做得更实、更细。深化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捕17人,不起诉31人,落实帮教措施11人。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小检察官”职业体验夏令营活动、“守护青苹果”项目启动仪式等系列活动,凝聚学校、家庭、社会等多方力量,共同守护好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依法不批捕133人、不起诉218人,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积极开展刑事调解和司法救助工作,共促成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3858人,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放救助金36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办理菉塘村9.18”重大火灾责任事故案,发放救助金28万元,当事人赠送“检察为民、救助温情”锦旗。

三、做强做优法律监督主业,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注重监督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10人、撤案1214人,纠正漏捕19人、漏诉43人。在湛江市公安局港航分局设立侦查监督工作室,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提高侦查活动监督质效,“两项监督”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向法院发出量刑建议482件,对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4件,共同规范司法行为,有效防止冤假错案发生,依法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8件,结案18件。加强对民事裁判的监督力度,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案件2件,办理的林某存与工商银行湛江某支行金融借款合同抗诉案,市检察院支持抗诉。灵活运用再审检察建议加强生效裁判监督,办理的李某忠与霞山农村基金会借款合同案,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该案经开庭再审后改判。加强对法院民事执行的监督力度,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7份,依法办理的湛江吉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孙某君、戴某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法院采纳检察建议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191人,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85份,办案单位采纳83份,依法变更逮捕为取保候审8383人。结合财产刑监督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监督财产刑执行案件6起,涉案10多万元,发出检察建议书6份。依法开展特赦专项检察,对特赦工作全面、全程进行法律监督,彰显法治权威。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

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各项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构建职责明确、规范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对刑事犯罪203273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促使犯罪嫌疑人真正认罪服法,201912月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91.4%,排在全市前列,经验做法被市院推广。多数适用认罪认罚案件6日内办结,既保障了人权,又提升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让社会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

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方案,正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各项工作。改革后,将设立8个内设机构,包括6个检察业务部门和2个综合行政部门,以优化机构设置增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内生动力。20194月开始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办理审查逮捕案件385509人,审查起诉案件276366人,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明显提升。办理林某寅涉嫌交通肇事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伤、多车损坏一案,从移送审查起诉到向法院提起公诉,仅用3天时间。

五、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全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党建引领,将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融为一体,带动队伍干事创业、争先创优。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全面提高党建的质量和水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新提拔两名副检察长进入班子,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强化队伍战斗力凝聚力。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创新组织生活形式,积极打造党建工作特色品牌。

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积极开展“以案明纪、规范司法、严守底线”专项教育活动,开展廉政党课、警示教育活动13次。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季度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干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提醒56人次。去年没有出现干警违法违纪现象。

大力提升专业能力,进一步锤炼过硬本领。将文化育检融于政治建检、人才强检中谋划,成立干警读书会,努力打造学习型检察院。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广泛开展专题培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组织干警赴中国政法大学参加综合素能提升培训,队伍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去年共有3个集体和12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主动接受监督制约,进一步打造阳光检务。加强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检查,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认真抓好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观摩公诉庭审、案件公开审查等活动80多人次,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检察工作,规范司法行为。

各位代表,2019霞山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霞山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法律监督力度仍需加大,在畅通监督渠道、提升监督刚性方面还需积极作为;二是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够,配套措施不完善;三是检察业务薄弱环节尚未有效补强,“四大检察”中的行政检察、民事检察仍是明显短板。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0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十三五”规划的决胜年,也是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关键年,新冠肺炎疫情带来新的挑战,检察机关必须担当作为。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担当,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业,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格局,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更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争当全市检察工作排头兵,努力为霞山打造港产城联动的滨海魅力中心城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强主责主业,持续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推进“四大抓手”、做好“四篇文章”、实施“五大产业发展计划”建设等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突出打好“三大攻坚战”,精准抓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服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为霞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二是加大打击力度,持续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危害防疫、非法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等刑事犯罪。在“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上持续发力,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做好检察建议、法治宣传等工作,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拓展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途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是更新监督理念,持续打造民生检察。强化新时代检察法律监督工作,牢固树立“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和“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力打造民生检察品牌,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深化改革创新,持续培育检察亮点。加快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进一步完善改革后的职能融合、日常运转等工作,继续抓好内设机构改革“精装修”,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在深化改革中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五是坚持从严治检,持续锻造过硬队伍。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落实落地,发挥党建的引领动员凝聚作用。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在提升检察公信力上体现新担当新作为,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初心凝聚力量,使命呼唤担当,奋斗成就梦想。2020年,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新时代霞山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推动霞山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守护美丽乡村”和“闲置土地整治”专项检察公益诉讼活动(《报告》第2页):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提出重点整治生活垃圾污染和土地闲置问题的要求,20198月,市检察院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守护美丽乡村”和“闲置土地整治”专项检察公益诉讼活动。

2“一号检察建议”(《报告》第4页):2018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简称“一号检察建议”,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

3“两项监督”(《报告》第5页):是指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开展的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简称“两项监督”。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报告》第6页):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程序上可以依法从简处理,实体上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

5“捕诉一体”(《报告》第6页):是指由同一刑事办案机构专门负责办理一类或几类刑事案件,由同一办案组或检察官全过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出庭公诉、抗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工作,以及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等。

6“以案明纪、规范司法、严守底线”专项教育活动(《报告》第7页):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检察机关司法作风建设,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20194月,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以案明纪、规范司法、严守底线”专项教育活动,引导全市检察人员筑牢思想道德的防线,守住法律纪律的底线,严格规范司法行为。

7“三大攻坚战”(《报告》第9页):是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201710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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