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经开区检察院检察官在经开区综治中心接待了一位聋哑女性张某某,因其房屋被他人烧毁,在亲属的陪伴下前来反映诉求。

因张某某情况特殊,检察官现场通过画图、手势比划、实物展示等方式耐心了解其诉求。原来,张某某唯一的住房被他人纵火烧毁,至今仍未获得赔偿,生活难以保障。
检察官根据张某某提供的材料,初步认定张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便迅速展开行动,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该院组建专业团队深入张某某家中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张某某现年49岁无子女,丈夫离世后独居一人,主要靠低保金、残疾补贴和亲友接济艰难度日,房屋被烧毁让张某某原本拮据的生活雪上加霜,因经济困难,她无力购置生活必需品,更无法修缮房屋,看到张某某仍居住在烧毁的房屋内,检察干警们揪心不已。

经调查核实,张某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该院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考虑到张某某身体不便,检察干警上门现场宣读了《司法救助决定书》,并向张某某和其亲属讲解了决定书内容和救助金的适用事项。“我们会不定期回访”。干警细心地叮嘱,张某某虽无法用言语表达,但她不住地点头,一次次向检察干警们竖起大拇指。
收到司法救助金后,她委托亲属发来感谢的信息:“虽然她不会说话,但你们对她的好她都懂”“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和关爱,我们永远铭刻在心。”
湛江经开区检察院将持续推进综治中心检察服务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行动传递司法的温度。
文字:第三检察部 许丽、谢美
图片:第三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