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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预算信息公开

2017-02-24 字体:


目录: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三、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四、省财厅批复文件;

五、省财厅批复2017年公开说明;

六、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收入总体情况表;

八、支出总体情况表;

九、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十、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十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十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十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五、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六、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301万,计划安排办公费87万、手续费0.2万、水费2.4万、电费35万、公务接待费10万、劳务费36万、其他交通费用80万、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0.4万。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安排经费:装备费76.95+项目支出309基本建设支出86.45万;采购计划安排:彩印机512万、激 光打印机207万、台式计算机2613万、笔记本计算机148万、大屏电视26万、技术装备4.95万;多媒体案件讨论室设施86.45万。

  

三、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三公”经费支出:是指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产生的消费。

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与原“行政运行经费”统计口径相比,“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口径主要是不含人员经费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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