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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释法说理“解心结” 行政检察“化争议”

2022-07-22 字体:

我为群众办实事 | 释法说理“解心结” 行政检察“化争议”


近日,我院成功促成一企业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执行和解,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该企业履行行政处罚,原行政处罚分期缴纳,加处罚款得到全额减免。至此,该起长达2年的行政非诉执行争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01、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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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于2020年出租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2020年9月7日,市场监管部门对该企业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9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后市场监管部门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1年4月25日作出裁定书,裁定准予强制执行90000元罚款以及90000元加处罚款,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法院的裁定于2021年7月申请强制执行上述18万元罚款,后法院查封了该企业的账户。

该企业认为收到处罚后已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出租设备进行检验,且企业经营困难,无法一次性缴纳罚款,多年来已无法足额缴纳员工社保及医保,导致员工看病就医无法报销,企业陷入困境,于2022年5月申请检察机关监督。

02、检察履职

充分调查核实,依法精准办案

我院坚持以精准化监督为导向,加强精细化审查,围绕争议焦点,对重要证据和案件事实进行认真调查核实,以查清事实、辨明是非作为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和基础。接到该企业监督申请后,承办检察官主动向行政机关、法院和企业代表人了解情况,针对案件相关情况开展调查,通过查阅卷宗、询问相关人员、实地查看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深入细致了解前因后果,对相关涉案情况进行“精准把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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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分析研判,承办检察官认为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在事实认定、证据采纳、法律适用等方面不存在问题,企业也能够认识到自身行为违法,对行政处罚本身不持异议,双方在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方面不存在争议。

主动沟通协调,听取各方意见

本着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我院积极协调各方,全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承办检察官核实行政处罚以及执行情况,到现场调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与企业法定代表人沟通交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其对上述行政处罚的正确认识,促使企业解开“法结”“心结”。该企业也转变态度,表示虽然企业陷入经营困难,但服从行政处罚,愿意想尽一切办法缴纳罚款,鉴于罚款数额较大,希望能全额减免加处的罚款,原罚款本金分期进行缴纳。

我为群众办实事 | 释法说理“解心结” 行政检察“化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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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使被处罚企业与行政机关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承办检察官多次与行政机关进行联系沟通,并走访行政机关,听取相关意见,了解到行政机关对该企业是否有能力完成分期付款存在顾虑。经承办检察官多次与行政机关、企业沟通协商,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意向。

启动听证程序,彰显检察担当

以既维护法律权威又彰显执法温情为出发点,我院决定启动听证程序,听取各方意见,使该案的处理达到既保障企业经营、稳定工人就业又能有效收缴罚款的目的。在听证会上,检察干警介绍案情,出示经核查的证据。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提问,并结合案件情况进行封闭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行政机关与当事人达成加处的罚款全额减免,9万元处罚款分期缴纳执行和解方案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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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表示,企业已经认识到错误,非常感谢检察机关提供这样的平台,让企业有机会与行政机关和解,争取加处罚款减免,分期缴纳原罚款,缓解企业压力。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后,该企业于近日缴纳了第一期罚款3万元,剩余罚款于一年内分三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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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该起行政争议得以圆满化解,检察机关通过能动履职,使企业合规经营,彰显执法温情,又使得行政机关的处罚能够得以执行,维护了行政决定的权威。今后,我院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传递检察温情,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撰稿|第二检察部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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