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内出现本土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根据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现就疫情期间接访要求公告如下:
一、来访人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佩戴口罩,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持健康码分批次进入候访区和接访室。同一诉求只允许1名来访人员进入接访室,候访人员不超过1人。
二、从国内高风险地区(按照各级防控指挥部要求随时调整)或14天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湛人员,须经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持有返湛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接访场所。
三、从国内中风险地区返湛人员,需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和持返湛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接访场所。
四、从本市以外地区前来信访的人员,必须持3日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接访场所。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不得进入接访场所。
五、候访区工作人员和待访人员要主动出示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待访人员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来访登记、体温测量等工作。
特此公告。
徐闻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