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被害人小爱(化名)是一名身世堪怜的孩子。作为非婚生子女,自幼没有父亲陪伴照顾,母亲精神状况差且无独立经济来源。几年前,母女二人从外省流浪到湛江,期间未满十四周岁的小爱遭受性侵,致使小爱身心健康遭受严重损害。案发后,小爱与其母亲已回到外省生活。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该起强奸案,对被告人某甲依法提起公诉,某甲最终被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作出有罪判决。
但是,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不可止步于刑事打击。
主动履职撬动千里合力
未成年人受到侵害后往往会遭受身心双重打击,但她们通常不懂得主动寻求更多的救济。霞山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已经关注到小爱的特殊情况,并主动开展综合救助工作。案发后,小爱已回到其户籍所在地居住生活,承办检察官一方面与小爱所在的街道、社区取得联系,将小爱及其母亲情况告知,积极商请当地启动帮扶;另一方面将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交本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当地街道办了解到小爱的情况后,积极与当地教育局、民政局沟通协调,针对小爱母女二人以后的学习生活、疾病治疗等问题进行了统筹安排。小爱的母亲被送至精神病专科医院治疗,病情逐步好转;因实际无人监护,当地为小爱指定由社区监护,并安排一名志愿者具体负责监护工作;小爱因遭受性侵患上的身体疾病在社区志愿者的帮助下进行了多次治疗,病情已得到控制;小爱由于心理创伤有过多次自残的行为,无法再正常读书,但经过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安抚也逐渐恢复平静;社区还为其旧居装上了门窗,添置了生活必备的电器等。
当地社区志愿者将这些情况一一向霞山区检察院反馈,远隔千里的呼应,激发了霞山区检察院更高的履职热情。
我院控告申诉部门与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前往外省实地走访
司法救助救当下也看长远
判决生效后,罪犯并未赔偿小爱的损失。霞山区检察院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与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即抽派人员组成以女性为主的调查小组,远赴当地进行实地走访。经向多方调查核实,小爱的母亲已被鉴定为一级精神残疾,需要长期住院治疗;而小爱因被性侵而患上严重生理和心理疾病虽然得到基本控制,但仍需要长期复诊、护理;小爱的生父除了每月支付几百元生活费外,已无其他抚养费用。根据实际情况,霞山区检察院决定给予大力度的司法救助,帮助小爱应对长期治疗以及病情突发状况。
我院检察官与志愿者向被救助对象小爱开展心理疏导
温情瞬间
走访到小爱本人时,她正在一家商店做学徒,这是社区为她找的一份工作,收入不高但可聊以寄托。检察官为不影响小爱的正常工作、生活,着便装将她约到离工作地不远的一家奶茶店,像朋友一样聊天。小爱述说了她回到家乡后遇到的点滴温暖,原本木讷的脸上不时现出淡淡的微笑。“那天临别时,我拿出打包好的一个小蛋糕,请她回去与同事朋友分享,那一刻她的笑脸,就是花样年华该有的样子啊!”女检察官回忆道。
经验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以及最高检《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对遭受犯罪侵害或因案件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检察除依法严惩被告人,更要“应救助尽救助”。主动履职是“应”,综合履职是“尽”,通过检察力量撬动社会救助,促成多种救助力量叠加,真正帮助被害人走出困境,是高质效办好司法救助案件的应有之义。本案中,检察机关在给予司法救助解决小爱困难的同时,积极跨区域协调当地政府部门解决小爱的监护问题、身心问题,帮助其健康成长并尽早回归到正常生活,体现了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事中干预和事后救济的结合。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重点关注未成年人工
作,用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度,用爱点亮希望,守护好未成年人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