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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03-22 字体:

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310日在湛江市麻章区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麻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利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1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1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检察之魂

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讲忠诚作为第一标准,以教育整顿成效培根铸魂。共开展学习教育51次,开展谈心谈话250人次,政策宣讲会7场。实行开门整顿,组织6次征求意见座谈会,共收集意见建议45条。深入整治顽瘴痼疾,主动反映问题48人次,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11人次。一体推进查纠整改和建章立制,建立完善各类规范性文件及制度46项,制定整改措施63项。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学习教育全覆盖,共开展支部学习134次、全院集中学习20次、学习分享活动15场。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院领导共讲授专题党课18场。传承红色基因,沉浸式开展现场教育13场次。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举办党史知识测试、主题演讲比赛、党史专题观影活动。创设党史学习教育专刊12期。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92件次。

从实开展巡察整改。从严从实好市委第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始终保持巡察发现问题与狠抓整改落实同步推进的工作态势,坚定整改决心,凝整改合力,营造浓厚氛围。针对管理漏洞修订制度5个,完善制14个,已整改完毕问题23个,整改完成率达100%。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及“回头看”工作,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主动融入大局,全面提升检察担当增进民生福祉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37346人、审查起诉案件400575人。其中,批准逮捕162219提起公诉254335人。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等危害群众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14人,提起公诉12人;依法惩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50人,提起公诉65人;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易发多发态势,专设办案组,加大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15人,提起公诉11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罪犯4人。柯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入选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案例。1个集体被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嘉奖”,2同志分别被市检察院授予先进个人和嘉奖个人称号。全力筑牢禁毒防线,牵头制定《公检法关于涉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全年共到学校、社区、镇村开展涉毒人员帮扶、禁毒宣传宣讲活动36次。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开展“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制定出台《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妥善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批准逮捕1人,提起公诉2从严惩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6人,提起公诉7人。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不批准逮捕4人,不12人。大力推进反洗钱工作,起诉了全市首例自洗钱犯罪案件。积极开展涉企业民事审判、执行监督、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件审查“回头看”活动,共摸排案件线索 141 条;对刑事涉案企业进行回访,引导企业放下包袱,全年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3场次。延伸职能触角,区工商联等部门挂牌12309检察服务联合工作站监督公安机关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3件,完成清零目标。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28期,被评为区“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专项活动优秀供稿单位。

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共接待群众信访180余人次。落实群众件件有回复,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达到100%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1,协助区信访局处理信访案件10。落实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控告申诉信访案件,使当事人长达多年的矛盾积怨得以化解,相关经验被学习强国APP采用温情司法切实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受理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引发的刑事案件5件,追究刑事责任8人,为60余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70余万元。落实司法救助“应救尽救”,发放救助金12万元,同比增长100%。积极开展检察听证,共举听证会31场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联合区交通运输局前往挂点村调研,实地了解、研究乡道建设存在的问题,为村民出行难情况出谋划策。协调落实项目资金2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同志“湛江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813人,提起公诉912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罪未成年人因情节轻微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15人,作出不起诉处理7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9人。发挥“品牌效应”,推行“警示训诫+亲职教育+定时打卡”三位一体的持续帮扶,依法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9人,经帮教考上大学1,考上高中1人,复学1组织20名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到检察院开展“家长课堂”亲职教育活动。坚持惩治与教育结合,邀请湖光中学学生走进检察院,近距离接受法治教育;到德育基地、湖光中学等学校开展法治巡讲44场次,覆盖2万余名学生。在湖光中学挂牌成立首个检察官驻校工作室,定期派员坐班设置检察官姐姐信箱,支持学校开展在校学生心理疏导工作与岭南师范学院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签订协议,共建实践教学基地。联合区法院到湛江市北大附属实验学校、湖光中学举办“模拟法庭进校园”禁毒宣讲活动,该活动做法被湛江日报数字报、湛江禁毒公众号等平台转载。

(三)坚持守正创新,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提升履职质效

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审前羁押率诉前羁押率等指标位居全市前列推动召开区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公检法司同堂培训,促进形成全区各政法单位之间合力攻坚、分类突破、通力协作的良好工作局面。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7.55%,着力在精准量刑上下功夫,量刑建议采纳率超过95%刑事速裁案件办案组,与区法院共同签署刑事速裁备忘录,携手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全年适用速裁程序办理审查起诉案件69同比增加103%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审查后改变强制措施41,变更强制措施率同比上升9.1%

持续抓实科学管理。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院领导直接办案154件。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努力压减内生案件”,“案-件比”下降至1:1.27同比下降3%。着力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运用“两法衔接”平台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3推动召开“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促进信息共享,凝聚履职合力。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管理,开展各类人员晋升共17名。以检察官司法档案为基础,完成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建设。持续推进“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完善制定我院年度公务员考核方案和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充分发挥考核“风向标”作用。

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全面运行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检答网、检察听证网、民事检察智慧监督等大数据平台,助推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更优。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平台,强化检律协作,为律师提供线上阅卷服务,努力为律师提供更加优化便捷的检察服务。持续发挥好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指挥棒”作用,定期通报业务数据分析情况启用新的智能化检察听证室,配备全程录音录像、网上直播等功能,以信息化支撑检察业务能力全面增强。

(四)深耕主责主业,全面履行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稳步推进。切实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撤案3件。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纠正漏捕2人、漏诉2人、漏罪2人。早谋先行,迅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在全市率先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成功抗诉11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次。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督、财产性监督工作均位居全市前列,开展社区矫正日常巡察30次,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1人、漏管5人、再犯罪2人。全面开展“减假暂”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发现存在瑕疵或问题案件共11件,依法移送涉嫌违法违纪线索5条。全面清理未收押收监罪犯,发现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罪犯5人。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监督涉黑恶及“保护伞”案件财产刑执行金额共154万元,退赔近54元;监督普通案件财产刑执行金额共计26万元。向法院发出财产刑执行监督意见书52份,均被采纳。

民事行政检察精准发力。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9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工作位居全市前列,虚假诉讼监督立案审查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3件,向纪委委移送线索1。持续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执行监督类案件30件,办理终本专项监督案件25件,发出检察建议8健全行政权力监督机制,与区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开展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4件,提出督促整改检察建议9扎实开展行政实质性化解工作,首次以公开听证会形式促使长达2年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圆满化解,办案经验被广东检察”公众号、湛江日报等广泛报道。以民法典施行为契机,开展“检察官进乡村、以案释法”座谈会,普及民法知识。

公益诉讼检察亮点纷呈。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9件,立案44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4件。多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开展侵犯个人信息专项监督,立案公告4件,起诉2件,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数位居全市第一。率先办理了全市首宗窨井盖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发出全市首例涉液化石油气公共安全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针对湛江南国花卉科技园内长期堆放各种生活垃圾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促使约3000平米的被占用土地得以恢复。用好“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共排查线索19立案17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督促职能部门对私人牙科诊所进行整治,推动取缔22家无证照牙科诊所。依托麻章检察”公众号“公益诉讼观察员微信工作”推送特色案例30余篇,多篇简报被湛江晚报等媒体采用

(五)加强自身建设,全面强化检察队伍夯实发展根基

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扎实开展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活动和“一院两品”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学习阵地作用,全年共开展支部学习174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党员示范岗”评选办法》,开展“党员示范岗”评比活动。细化人文关怀,积极开展读书交流会、“家访”活动,增进干警之间的交流。推进党建与业务相融共进,成效显著,党建工作得到区的高度肯定,1个集体获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1同志获区“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始终坚持从严治检。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全年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案件等事项40项,进行“三个规定”相关宣传9次。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聚焦问题剖析根源。成立检务督察工作组,开展检务督察5次,进行提醒谈话108人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强化分析研判。加强对“两微一端”的建设和管理,弘扬检察正能量,传递检察好声音。深化保密责任落实,及时传达文件精神、制定详细岗位风险防控规程、加强设施设备监管,把泄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开展“转作风、优环境”专题调研,制定《机关作风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整治。

始终坚持强基固本。开展岗位练兵,举办“明职责、敢担当、善作为”岗位职责交流研讨活动,提升队伍的能力素质。组织检察干警参加上级院各类培训,按期完成干部在线学习、中检网培训、“学习强国”APP等在线学习任务。前往高校开展队伍综合素能提升培训,进一步提升理论水平和办案能力。1同志“湛江市政法战线英雄模范”称号;2同志分别获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称号、“控告申诉业务能手”称号。1名同志的论文获第十五届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文优秀奖。自觉接受监督,深化阳光检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公开庭审、公开听证等活动86人次定期分析公布法律监督工作有关情况,共公开法律文书248件,法律文书公开率为100%,更新并公开程序性信息619条。

二、2022年工作安排

2022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盯目标补短板,以求极致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重点抓好以下个方面工作:

一是更加有力筑牢政治忠诚。紧紧围绕政治建设这个首要任务,不断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牢记“国之大者”,坚决捍卫“两个确立”,以自我革命精神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以更强的责任感、紧迫感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融为一体的政治和业务建设,深耕政治素养、持续更新理念,引领新时代检察人保“底色”、提“亮色”。

二是更加主动服务中心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发展目标,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麻章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大力开展“春风利剑”专项行动以守护人民安宁为目标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全面加强禁毒工作力度,积极融入争创全省禁毒工作示范区工作大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突出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探索开展企业合规工作,推进企业守法合规经营。持续推进反洗钱工作,注重加强对“自洗钱”的审查。一以贯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深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全面落实“应救尽救”要求,释放检察温度。

三是更加用心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紧紧围绕服务麻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办好一系列民生实事。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检察为民实事。高度重视对精神障碍患者、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严惩针对妇女儿童的虐待、拐卖、暴力、性侵等犯罪行为,综合救助涉案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助力织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切实做好特殊群体的“法律守护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将释法说理、矛盾化解积极主动地落实在诉讼办案的各个环节,让司法办案“止于至善”。全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聚焦民生热点,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开展好“检察官法治讲坛”专项活动,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

四是更加精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紧紧围绕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以求极致精神依法能动履职。依法准确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优化审查逮捕办案模式,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积极适用认罪认罚案件速裁程序,健全繁简分流、专业化办案机制完善刑事诉讼活动监督机制,提升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质效。加强刑事执行监督,重点监督纠正、预防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再犯罪等问题,促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实现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积极通过促进和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深入开展红树林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全力服务和保障加快建设“红树林之区”。持续推进“检爱护苗工程”,重点加强在校青少年、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司法保护工作。积极拓展深化监督领域,发挥大数据辅助功能,积极参与政法大数据汇集共享,以“数字革命”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五是更加扎实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紧紧围绕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不断提升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加强政治轮训,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切实强化理论武装。大力推进业务培训,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进一步推动政治素能建设与业务素能建设同频共振。不断完善考核机制,用心关爱干部,畅通晋升空间,更好激励能动履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高干警风险预警能力。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狠抓“三个规定”落实

征程万里阔,奋斗正当时。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的协调性、平衡性、实效性,为麻章全力建设“八大中心”,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司法救助(《报告》第4页):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2、审前羁押率(《报告》第5页):审前羁押率是检察机关移送法院提起公诉之前曾经采取逮捕措施人数占同期全部提起公诉人数的百分比;诉前羁押率是检察机关移送法院提起公诉之前采取逮捕、拘留措施人数占同期审查起诉审结人数的百分比。从20221月开始,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只考核诉前羁押率,不再考核审前羁押率。降低审前羁押率/诉前羁押率对于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保障人权、推进法治建设意义重大。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报告》第5页):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程序上可以依法从简处理,实体上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

4“案-件比”(《报告》第6页):最高人民检察院创新提出的一项评价指标,指一个案件与该案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形成的“件”数之和在统计意义上的一个对比关系。“件”越多,占用的司法资源越多,人民群众的感受度越差;反之,诉讼程序减少,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充分,社会效果越好。

5“五好”(《报告》第8页):是指“党的建设好、检察理念好、职能发挥好、能力素质好、纪律作风好”。

6“一院两品”(《报告》第8页):2020年5月,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基层检察院“一院两品”共建共享活动,旨在以党建工作品牌和业务工作品牌建设为载体,以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为目标,努力构建起一个定位精准、特色鲜明、运转有效、布局合理、在全省甚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基层检察院建设品牌体系。

7“三个规定”(《报告》第9页):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

8、公开听证(《报告》第11页):是指检察机关征得当事人同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评议,通过公开审查的方式办理案件。公开听证将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予以阐释,让当事人了解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原由,并充分听取参会各方意见。

9企业合规工作(《报告》第11页):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其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犯罪。

10检爱护苗工程”(《报告》第12页):是指湛江市两级检察机关整合各方力量对未成年被害人以及在办案中发现的困境未成年人开展结对帮扶救助,该工程在全省乃至全国是创新之举,为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大格局打造“湛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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