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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司法为民暖人心 公平正义看得见

2020-12-09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我市检察机关于2020年12月4日举行“检察长公开听证日”活动。当日,湛江市检察院以及10个县(市、区)检察院检察长共主持了37场公开听证活动。

其中,当日下午湛江市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周某某、胡某某、黎某三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湛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和林主持,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湛江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以及湛江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干警现场观摩了听证会。

 

 

 

周某某司法救助案

邓某某将周某某的母亲杀害后潜逃,2020年被抓获归案判处无期徒刑。周某某兄弟二人自小失去母亲,生活孤苦,且得不到被告人的赔偿,向湛江市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胡某某司法救助案

胡某某夫妇唯一的儿子被何某某伙同他人故意伤害致死,被告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胡某某夫妇年事已高,且胡某听力残疾二级,生活窘困,向湛江市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黎某司法救助案

黎某年轻丧夫,独自将三个孩子抚养成人。2020年1月黎某的大儿子陈某某因家庭琐事被其堂兄泼汽油烧死,为救治陈某某,黎某欠下治疗费30多万元,一家人承受巨大悲痛,生活陷入困顿。黎某向廉江市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廉江市检察院报请湛江市检察院联合救助。

 

会上,司法救助申请人陈述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理由,承办检察官阐述案件事实和调查核实的情况,并通过多媒体出示相关证据材料,听证员就案件的事实问题向申请人和承办检察官询问。经听证员评议,认为检察机关听证规范合法,依法公正处理群众申请诉求,司法救助申请人的情形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申请理由成立,建议检察机关予以救助。湛江市检察院检察官办案组参照听证意见,休会进行合议,当场决定给予三名申请人司法救助。

 

 

 

人民检察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紧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检察听证工作是检察机关贯彻群众路线,听民意、解民忧,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的一项积极探索。湛江市检察院对三起司法救助案件予以公开听证,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生动司法实践。

 

今后,湛江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推进公开听证工作,创新工作方法,探索便民听证模式,提升公开听证工作的便民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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