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我院持续狠抓《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从司法办案、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和监督执纪等五方面记录报告重大事项,严格落实月报告、“零报告”等制度。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院2022年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予以通报:
2022年1月至6月,我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6件,其中院领导记录报告3件,检察干警记录报告13件。从记录报告内容来看,主要集中过问了解以及了解案件进展的情况,其中“过问了解”类型4件,“了解案件进展”类型12件。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强化对“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教育引导和学习宣传,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营造“逢问必录”的常态氛围,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加规范有力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