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市首页 >>湛检动态

湛江市检察院出台《实施办法》规范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

2020-12-22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方式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湛江市检察院结合本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湛江市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这是全省首次出台有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的规范性文件。

 

 

 

《实施办法》共四章二十二条,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从操作实施层面进行了细化,细化了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案件范围、明确了公开听证参加主体、规范了公开听证工作程序、严肃了公开听证工作纪律。

《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经综合分析研判,将涉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的、涉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等11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纳入公开听证范围,同时也明确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不适用公开听证程序。

《实施办法》明确了公开听证活动的参加人。检察机关应当根据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并明确了担任听证员的资格和选定方法。

《实施办法》规范了听证准备、听证会程序、听证回避、听证旁听等环节的具体规则,实践操作起来有章可循,让公开听证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实施办法》明确了公开听证会纪律规定,确保公开听证活动庄重、严肃。

下一步,湛江市检察院机关将全面推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工作,通过引入司法机关之外的声音,开展集体评议分析,共同释法说理,实现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主办单位:湛江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759-3582002    联系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北35号

技术支持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粤ICP备170153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