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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

2022-04-20 字体:


 

——2022年4月8日在徐闻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徐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易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徐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1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和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强化检察职能履行,持续推进自身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监督公安机关撤回湛江某不锈钢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等涉企案件3件。突出打击洗钱犯罪,移送起诉6件6人,排查有效线索1件1人,反洗钱数据排名全市第一。引导企业合规化,办理吴某隆等人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案,促其补缴涉案税款900多万元。

扫黑除恶常态化努力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与市院组建办案专班,办理了“气霸”张某坤等人黑社会性质案件,共起诉18人,扣押涉案财物2亿多元;以该案推动行业清源,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办结涉恶案件2件32人,起诉的李某等7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判决被告人三年六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摸排并移交县纪委监委线索1条,核查办结市院转交线索1条。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批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5675人,起诉5372维护公众食品安全,办理食用油安全公益诉讼案件3件,塑料吸管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17件。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守护暑期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在乡镇(街道)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守护暑期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15次,督促整改溺水安全隐患。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严防窨井“吃人”“伤人”事故发生,督促整改窨井盖破损现象,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彰显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真挚情怀

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案件。批捕故意伤害案件5567人,起诉5162人;批捕抢劫案件1217人,起诉1215人;批捕盗窃案件4449人,起诉5570人;批捕诈骗案件2134人,起诉2228人。坚决依法从严惩治污染环境犯罪,批捕1件1人,起诉2件9人,如,陈某照等8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法院判处8名被告人七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最高处罚金3万元;我院依法将该案件线索移送公益诉讼检察。

温情司法为因案致贫家庭提供司法救助。共受理、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2件,给予救助11件,救助因案致贫家庭11户,救助51人,比2020年翻一番;共发放救助金34万元,比2020年增加61.9%,救助金额在全市基层院排名第三。组织开展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7户被救助对象向我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便民服务加大信访化解力度共受理各类来访来信和网络信访95件,通过接听12309热线电话和现场接访等方式为信访人法律咨询、程序引导等120多次,所有来信、来访诉求均按规定分流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全年没有发生涉检非访事件和涉检舆情事件。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通过约访信访人、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清理积案3件,如,对李某敬多年来多次非访、缠访信访一案依法作出终结。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举办公开听证39场次。

关爱成长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共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859人,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849人,不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129人,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5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6人。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9件60人,起诉35件54人,其中批捕性侵未成年人案件11件15人,起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9件11人联合教育局开展“用‘法治’红线守住师德底线”法治宣讲活动,推动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为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县全部学校全部教师分12批次参加活动。

三、精耕主责主业,全力维护司法公正法治权威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全年共批捕刑事犯罪案件443623人,起诉615882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原则,不批捕108176人,不起诉54100人。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共提前介入侦查10件;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2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或不立案理由4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3件。纠正漏捕10人、漏罪3人、漏犯5人,如,苏某鑫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案,经追捕后起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5.12%区分案件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诉前羁押率降至64.87%。严把案件质量关,全年没有无罪判决和撤回起诉案件。

持续做实民事行政检察。积极开展“民事执行违法终本专项监督活动”工作,依职权共办理案件50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均被采纳,终结审查4件。受理当事人申请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线索2件,已办结1件。依职权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8件,发出类案检察建议1份、个案检察建议9份,均被采纳并整改完成;实质性化解行政处罚争议案件1件。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38件,受理数排名全市第四;立案12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8份,立案数和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数均排名全市第三。起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系案值1.6亿元的非法采挖珊瑚碎枝案和案值325万多元的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垃圾污染环境案,一审已判决珊瑚案部分支持我院诉求,判决环境污染案陈某照等8名被告人支付环境污染损失费并公开道歉。拍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宣传片,广泛开展公益诉讼宣传。

持续做强刑事执行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81份、检察建议书5份,其中发出监外执行监督纠正违法通知书128份、检察建议书2份,提出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纠正率、平安建设考核均排名全市第二。积极开展未收押收监集中清理专项活动工作,核查应收未收8人,已收监执行6人,2人因患严重疾病未能收监。

四、从严从实锻造检察铁军,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铸牢忠诚。开展党史学习微课堂6场次,332人次参加。组织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讲11场次,680人次参加。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系列专题宣讲5场次,330人次参加。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干警瞻仰黄学增烈士故居、饶平茂芝会议旧址、梅州叶剑英纪念园等。充分发挥自媒体力量,通过微信公众号、融媒体等多平台强化教育宣传,共推送党史学习教育报道100多篇。在“徐闻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设“党史百年天天读”、“百年党史中的检察档案”等栏目。

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开展政治教育104场次、3633人次参加。英模教育45场次、1202人次参加。警示教育51场次、1491人次参加组织干警开展自查2次,覆盖率100%。排查并整改“六大顽瘴痼疾”、“两大攻坚项目”和“两大突出问题”等问题34个,实现清仓见底。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共填报记录50条,填报数在全市基层院排名第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验收评分在徐闻县政法系统排名第一,在全市检察系统排名第三。

坚持党建引领严格组织生活。出台《徐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实施方案》,分批组织党员过“政治生日”。成立了青年检察人员读书会。创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干警到挂点扶贫村开展“学雷锋”主题党日活动,举办首届气排球比赛,联合组织部举办“党建引领 携手共赢”篮球友谊赛。注重选树党员先锋模范,积极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1名党员荣获省级表彰,该名党员还当选为湛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个集体和8名党员荣获市级表彰。3个集体和6名党员荣获县级表彰。

五、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专题报告1次。制定实施《开展走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活动的实施方案》,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全县各乡镇(街道)召开座谈,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并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检察开放日、集中走访、座谈会、听证会等联络人大代表117人次。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1次。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等司法办案环节活动21人次,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司法环境,促进案件办理提质增效。邀请企业代表参加座谈会13人次,充分沟通交流,诚恳听取企业代表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积极为民营经济排忧解难。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39次。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线下接待律师阅卷897次,线上受理律师阅卷5次,推动律师阅卷实现从“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也不用跑”的跨越。依时依规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184条,法律文书467条,重要案件信息16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通过全体检察人员的共同努力,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我院向各位代表,向关心、支持、帮助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特色亮点和创新举措不多;二是法律监督力度有待提升,在监督刚性、精准度方面还需积极作为;三是检察队伍专业素养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实践需要,依法履职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对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解决。

 

2022年检察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2年是必须奋发有为的一年,2022年也必将是大有可为的一年!我院的工作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更加积极有为的实干担当服务大局工作,以更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更高站位、更广视野、更大格局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扎实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系统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奋力谱写徐闻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第一、立足检察职能,践行为大局服务的理念,提升参与社会治理能力。要胸怀大局,担当作为,努力把各项检察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严重刑事犯罪,提高网络、金融等新型犯罪打击能力,坚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继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关注百姓急难愁盼之事,更好地服务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守护百姓食品药品安全。坚持“应救尽救”,提升司法救助效率和效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案例为载体,“检察官法治讲坛”为平台,以“珊瑚海”未检工作室为创新阵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徐闻县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护苗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发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联动各方,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既依法惩治犯罪,又合力化解矛盾。着力将检察建议做到刚性、做成刚性,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助力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治理重复信访成果。

第二、强化主责主业,践行为人民司法的理念,提升检察办案质效要转观念、善作为,努力把司法为民体现在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践行“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把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落实好,依法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既融合天理国法人情,又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要力争降低审前羁押率,保持“案-件比”和认罪认罚适用率在合理区间。践行“办案是办别人的人生”司法理念。坚持以证据为核心,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提高办案质效,确保公正司法。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有效预防和打击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努力提高附条件不起诉率、帮教率,督促监护人履职,最大限度挽救犯罪未成年人。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督。持续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精准监督。常态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探索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监督。实施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工程,办好法律明确赋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检察新领域。

第三、抓牢队伍建设,夯实政治忠诚根基,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深化全面从严治检,以严管厚爱促检察人员担当尽责。抓牢政治建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新起点上把法律监督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落得更实更好,以实际行动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开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狠抓“三个规定”填报,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促进检察工作实化。抓新党建促检。着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渡海精神”党建阵地,利用好本土红色资源教育党员干部,提升党性修养。驰而不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抓优管理固检。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对“案”和“人”的管理,向科学管理要检察生产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认真落实县委第十四届第四次全会和本次会议精神,砥砺奋进、真抓实干,为高标准建设广东对接服务海南自贸港的南门户城市,全力打造湛江与海南联动发展的先行区,奋力谱写徐闻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高质量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

 

 

 

 

 

 

 

 

徐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四号检察建议:近年来,窨井“吃人”“伤人”事件频发。为了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2020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了“四号检察建议”。该检察建议书指出当前窨井施工、管理、养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重视窨井盖管理工作、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推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参与度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同时,为依法惩治盗窃、破坏窨井盖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失职渎职等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0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同印发《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有针对性地打击涉窨井盖违法犯罪行为。

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性格、情况、犯罪性质和情节、犯罪原因以及犯罪后的悔过表现等,对较轻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设定一定的条件,如果在法定的期限内,犯罪嫌疑人履行了相关的义务,检察机关就应做出不起诉的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是以起诉便宜主义为基础的,体现了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属于不起诉的一种形式。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有助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格矫正,促使其尽快、顺利地回归社会,有助于维护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同时也符合诉讼经济、程序分流的目的。

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中,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三项具体建议。因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少捕慎诉慎押:所谓少捕,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应当尽量少逮捕人,并且严格将逮捕措施限定为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一种预防性措施,使非羁押诉讼成为刑事诉讼的常态。所谓慎诉,是指从严掌握刑事案件进入审判程序的实体条件和证据标准;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如果检察机关根据案件事实、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和认罪认罚态度,认为不起诉更加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修复社会关系的,尽量适用不起诉手段终止诉讼。所谓慎押,是指在少捕的基础上,通过落实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等,保障被逮捕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辩护人申请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的诉讼权利,尽量缩短审前羁押期限,减少审前羁押人数。

六大顽瘴痼疾、两大攻坚项目、两大突出问题:六大顽瘴痼疾包括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等六个方面。两大攻坚项目指的是枪支管理不到位和内部矛盾化解不及时等两个方面。两大突出问题是指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国家赔偿和降低审前羁押率措施不到位等两大问题。

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政治生日: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2019年3月印发),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党员“政治生日”,就是基层党支部通过其成为预备党员之日或基层单位批准其成为预备党员之日。过“政治生日”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引导党员时刻不忘自己的“第一身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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