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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2016-2021)

2021-11-22 字体:

吴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9日在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吴川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陈  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吴川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主要工作回顾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认真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发展战略和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服务发展大局,保障吴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专业的办案和精准的法律监督认真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突出惩治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等经济犯罪,五年来提起公诉29件33人,依法保障吴川市场经济秩序。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认真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与长岐镇苏村建立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关系,组织干警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下沉攻坚力量,指导做好村“两委”建设。五年来自筹和申请补助资金解决乡村道路监控建设、危房改造、村居环境整治、公共服务平台、基础设施建设等,帮助22名贫困户学生入学就读,2020年实现全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1户193人全面脱贫。

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五年来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2件。促进综合运用刑事、行政、经济手段惩治非法采矿,提起吴川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承担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697万多元。

依法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和《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我市“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意见》,积极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着力为我市“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通过开展“暖企”活动,到企业走访,了解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引导民营企业规范运营,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提供检察服务。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2016年-2017年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3件4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8件33人,渎职侵权案件5件7人,为国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在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3份,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活动70场(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145次。

二、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平安吴川建设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401件4286人,批准逮捕2891件3602人,不批准逮捕498件66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576件4876人,提起公诉3248件4342人,不起诉196件342人。通过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行为,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严从重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扎实推进“破网打伞”、“打财断血”、行业治理等工作,积极开展“六清”行动,依法起诉各类涉黑恶案件185件319人,向市纪委监委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3条。对重大涉黑涉恶疑难案件主动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提出法律适用意见。我院办理的何华明等36人重大涉黑案是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办理的首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法院一审作出有罪判决,全案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36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有力地震慑了犯罪。2020年以来,我院受理的刑事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湛江市率先以党委政府名义制定了《吴川市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吴川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进会。联合市公安局、市人民医院建成了湛江市规模较大、功能齐全的“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同时与公安局、人民医院共同签署《吴川市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运行办法(试行)》。积极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五年来,联合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属共34人进行司法救助52.3万元。牵头联合政法委、人民法院、司法局等10个机关单位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困境儿童进行多元结对帮扶救助,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落实。认真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选派检察官到全市15个镇(街)112所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对学生开展法治教育。

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9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办理案件1055件1412人,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减少社会对抗。办案中,依法做好权利义务告知、听取意见、社会调查、认罪认罚自愿性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认罪认罚适用率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989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905人,采纳率为91.51%。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制度,完善来信回复、办理和答复工作机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群众来信自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程序性回复。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通网上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法律咨询、表达诉求、举报控告的服务环境。五年来接收群众的举报、控告、申诉信访案件440件,接待群众来访805人次,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21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件31人,救助金额29.5万元。在全国重大节日期间,深入摸排重点信访案件,制定维稳安保工作方案,确保重大活动期间吴川区域的安全稳定。

三、全面推进“四大检察”,以检察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五年来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件、撤案27件,纠正侦查违法行为49次,纠正漏捕23人、纠正漏诉84人,提请刑事抗诉案件9件。加强对监管场所监管活动及刑罚执行监督检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认真开展“减假暂”专项监督工作,核查48件案件,对其中4件瑕疵案件和2件问题案件向相关单位发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积极做好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推进社区矫正检察规范化、常态化。

做强民事检察五年来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07件,成功办理万和城业主申请执行监督的6件系列案,1件执行和解结案,5件恢复执行程序,办案效果显著。

做实行政检察把行政检察作为新时代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理非诉执行检察案件17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份,为促进依法行政贡献检察力量。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2017年7月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工作以来,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7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4份,行政机关回复期内回复率100%,采纳率100%。2019年广东电视台曝光的颐康海岸“垃圾带”问题,及时督导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取得良好成效。认真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湛江市率先实行由党组成员分别挂点13条主要河流和1个主要湖泊,层层压实责任,将河湖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向纵深推进。我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获高票通过。

四、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将意识形态相关要求纳入党组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和报告制度,加强干警思想政治教育,筑牢意识形态阵地。2019年7月,我院党总支部被中共湛江市委授予“湛江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落实检察官员额制,司法改革以来先后完成四批16名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对各内设机构职责进行调整,优化了人员结构,提高了工作效率。办案中,认真执行“三个规定”,做到如实填报,有据可查,严防干预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

五、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公益诉讼检察、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情况,抓好审议意见落实。组织开展走访、座谈、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充分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通过一一跟进和逐条落实,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同时,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工商联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与调研视察、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检察工作。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及时公布检察工作信息,以全媒体形式全面展示检察工作成效。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前瞻性、精准度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力度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三是队伍的整体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改革的迫切要求等。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描绘了今后一个时期吴川建设的宏伟蓝图。未来五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五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史学习教育为载体,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着力点,以高检院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总体目标为抓手,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规划“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把吴川打造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坚定不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吴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 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发挥检察职能,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更实支持企业经营发展。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拓展检察为民新渠道,持之以恒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不断提升全市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坚定不移加强法律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持续关注“案-件比”,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注重办案质效与监督刚性,提升刑事检察工作效能。落实精准监督,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加大对民生领域公共利益的维护力度。

四是坚定不移强化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坚持人才强检战略,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队伍公正廉洁。

各位代表,本次会议后,我们将认真研究落实代表的审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着眼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在各位代表的监督和支持下,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在新时代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跨越,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吴川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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