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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6月18日在湛江市麻章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2020-06-18 字体:

麻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德斌

 

2019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9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检察职能,旗帜鲜明讲政治,主动作为抓重点,开拓进取补短板,苦练内功强弱项,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旗帜鲜明,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党建阵地建设,新建成的党建活动室正式投入使用,为党员学习、活动开展提供固定场所,按要求打造市基层学习型政党建设示范联系点。以支部为单位开展“我学习,我分享”等特色学习活动。全年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15次、支部集中学习25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3次、制作主题墙报21期,开展学习讨论517人次。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取集中学与自学、检察故事分享会、重温入党誓词等方式,推动学习教育往实里走。开展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效果。组织开展专题讨论6次,上党课7次,集中学习7次,专题交流研讨78人次。

二、紧扣大局,为服务麻章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年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97人,同比增长25.2%。提起公诉367人,同比增长36.9%。不起诉136人,法院判决390人。严把案件质量关,有罪判决率为100%。积极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提高办案质效。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全年批捕涉黑恶案33件75人,起诉9件37人,法院已判决7件36人;纠正漏捕17人,移送涉黑恶线索10件,办理黑社会性质“保护伞”案3件,办理柯某康等2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法院一审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其中主犯柯某康被判处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深入街道、乡镇设点宣传9次,累计派发宣传资料5000余册,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刊》12期。

切实优化发展环境。举办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与区工商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力量。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办理了郭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农民工追讨回欠薪41万元,有力震慑了恶意欠薪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联合区委组织部以“检察普法、党建加‘法’”为主题,在全区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着力推进重大风险化解。认真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积极推广“12309”检察服务平台,全年接待来访群众200余人次,受理群众来访来信51件,答复率为100%。致力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成功化解一起长达23年的信访积案。圆满完成“两会”及新中国成立70周年信访维稳工作,全年未发生到省进京上访事件。1人荣获“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湛江市信访维稳工作先进个人”。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救助金6万元。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强涉罪青少年挽救,依法不起诉12人。将社会关爱融入刚性司法,4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经跟踪帮教,1人顺利考上大学,3人脱胎换骨重获新生。推进平安校园建设,通过共建法治教育基地、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组建青年干警宣讲团等形式,深入校园普法56场次,覆盖师生46600余人。积极开展“校园欺凌”“校园暴力”防治工作。推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及防性侵教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与区教育局、司法局等部门召开学习座谈会,将性侵教育与防拐骗教育融入到幼儿法治教育当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幼儿自我保护教育,现已全面覆盖辖区所有公立幼儿园。以“立德树人铸就教育之魂”为主题为老师开展专项普法宣讲,合力营造校园安全环境。

三、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保障民生

认真抓好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结合“守护美丽乡村”和“闲置土地整治”两个专项监督活动,开展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14件。通过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促使湖光镇大田洋水库停滞了12年的蓄水灌溉功能得以基本恢复;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监督相关部门,对堆放于合流水库附近接近6亩的化粪池污泥进行清理,消除饮用水源污染安全隐患。

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贯彻落实高检院“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要求,共办理食品药品类行政公益案116件,发出检察建议116件。助力“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现场执法、定点检查;针对“美团外卖”等餐饮服务平台的入网餐饮服务无证经营等问题,及时督促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联合相关部门走进海洋大学等高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全力抓好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全面落实区委决策部署,用心用情用力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帮助挂点村争取资金改造公厕设施、修建村民医疗站、疏通村内河渠渠道,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挂点村“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保障村民的基本权益。目前,挂点村畅侃村建档立卡的17户贫困户均已脱贫。

四、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检察监督。与区公安分局联合签订《关于规范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意见》,在湖光等辖区4个派出所设立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在区公安分局挂牌成立侦查监督工作室。全年立案监督3件3人,撤案监督12件;成功追诉漏罪2件、漏犯1人;发出《继续侦查意见书》138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0份、《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通知书》4份,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21人。

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4件。与区自然资源局签署《关于加强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发挥检察职能保护国有财产,查办一起虚构曾在企业工作骗取养老保险金案件,力促职能部门及时停发养老保险金,避免国有财产继续流失。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全年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48件;对在押人员日常教育谈话227人次;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工作12次;向看守所与司法所发出《检察建议书》1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9份。举办刑事执行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走进区看守所,参观驻所检察室,接受监督,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深入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办理全市检察机关首例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常见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指导意见(试行)》;率先与区司法局、公安分局在我院、区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处工作站,为认罪认罚制度落实提供保障。全年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156件187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比例在全市检察机关名列前茅,多次获得市院肯定。

五、强化内外监督,坚持从严治检

加强专业素能建设。助推干警人文精神的培育和职业道德的养成,率先在全市两级院开展院训、院精神征集活动,并确定“忠诚 正义 廉洁 向善”为院训,“善自律正德行 善学问争上进 善秉公容情怀 善监督敢担当”为院精神。开展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主题党日、迎国庆文艺汇演等活动,提升队伍活力与凝聚力。全年组织干警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岗位练兵等322人次,先后有4名干警获得区级以上表彰奖励。

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方案中,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与检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提请任命4名年轻员额检察官为检委会委员,充分发挥检委会的监督把关作用。制作业务数据分析简报7期,常态化通报案件办理及案卡填录、文书公开等情况,开展涉黑恶案件专项评查,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增强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聚焦检察工作的主责主业,积极汇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题汇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庭审等活动。发布程序性信息792件、网上预约辩护与代理73件、发布法律文书公开491件;通过“两微一端”,推送手机报135篇,公众号130篇,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保证律师执业权益,接待并处理律师阅卷申请147人次、法律意见书48份。

各位代表,2019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充分体现了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厚爱。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四大检察”工作发展不够均衡;三是少数干警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够。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深化司法改革,强化检察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力推各项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及市院党组请示、汇报检察工作,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是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有打硬仗、攻堡垒、啃“硬骨头”的准备,找准发力点,强化精准施策,推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工作。  

三是全力服务麻章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强民营企业保护,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四是推动“四大检察”均衡发展。立足检察职能找准工作定位,做大做强“四大检察”。把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贯穿法律监督各个环节,推进法律监督工作纵深发展。  

五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部署,严管队伍、严格要求、严明纪律,切实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捕诉一体”(《报告》第2页):是指由同一刑事办案机构专门负责办理一类或几类刑事案件,由同一办案组或检察官全过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出庭公诉、抗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工作,以及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等。

2.国家司法救助(《报告》第3页):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3.一号检察建议(《报告》第4页):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0月19日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中,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三项具体建议。向教育部发出最高检历史上第一份检察建议。因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报告》第6页):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程序上可以依法从简处理,实体上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

5.“四大检察”(《报告》第8页):新时代下,转隶后检察院的职能,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四大检察”,分别是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6.“四个铁一般”(《报告》第9页):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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