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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7-02-24 字体:

 

2017年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检察院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人员基本构成情况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预算说明

2)支出预算说明

3)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批复

二、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三、预算02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预算03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预算0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六、预算05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七、预算06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八、预算07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预算08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预算09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预算10表——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二、预算11表——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单位职责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检察院是湛江市赤坎区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赤坎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执行其决议。主要职责是:

(一)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危害国家安全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二)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三)依法对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

(四)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五)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以及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同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或裁定,认为或发现确有错误时,按照上诉程序提起抗诉。

(七)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八)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书记员和司法警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有关检察人员。

(十)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人员基本构成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本院设有办公室、政工科(与组检组、监察室合署)、反贪污贿赂局、综合预防科、侦查科、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举报控申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等内设机构以及一个直属行政单位——司法警察大队(副科级),还有一个负责本院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机关服务中心(正股级)。

2017年我院编制66个,其中政法编制58个,事业编制8人,其中政法编制实有46人,事业编制8人,离退休人员22人,离岗退养2人。财政全额供养人员78人。

 

三、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预算说明

本院2017年年初部门预算总收入是1550.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50.10万元),比上年增加326.10万元,增幅为26.64%

2)支出预算说明

本院2017年年初部门预算总支出是155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4万元,比上年增加182万元,增幅为20.87%;项目支出496.10万元,比上年增加144.10万元,增幅为40.94%

3)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主要原因是:①司法体制人员分类改革、人员工资普调和2017年新招录了人员,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②检察业务拓展,导致办案经费开支加大;③信息化建设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装导致备经费开支增加。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本院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58.90万元,比上年减少31.10万元,减幅为34.55%,比上年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且实行车改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5万元,其中:办公费35万元,印刷费5万元,差旅费35万元,会议费2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40万元。2016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4万元,2017年比2016年预算减少了19万元,减幅为9.79%。主要原因是:我院计划缩减机关运行经费,在保障干警必要日常经费前提下,节约开支。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为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预算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预算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支出:是指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产生的消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与原“行政运行经费”统计口径相比,“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口径主要是不含人员经费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

 

             O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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