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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多名农民被“碰瓷”敲诈,检察追赃挽损解民忧

2022-02-1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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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没想到我们的损失能够一分不少地挽回了,感谢检察院,感谢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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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徐闻县检察院成功对一件7名被害人驾驶农用车被“宝马”车碰瓷的敲诈勒索案进行追赃挽损,帮助7名被害人全额挽回损失近3万元。7名被害人均为农民,因法律意识淡薄,加之害怕麻烦,被犯罪嫌疑人敲诈勒索了血汗钱,他们原本已不抱挽回损失的希望,没想到徐闻县检察院能帮助他们挽回损失。在拿回被敲诈的钱后,7名被害人喜笑颜开,不停对检察官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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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该案时,承办检察官秉持“为民司法”的理念,通过与犯罪嫌疑人家属释法说理,阐述退赃退赔对犯罪嫌疑人量刑的影响,积极促成犯罪嫌疑人家属代为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徐闻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的妥善做法,得到案件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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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丨第一检察部 林小枫、曾明丽 

编辑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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