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相关要求,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卢某某涉嫌盗窃案、陈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梁某某涉嫌滥伐林木案、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会时间
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上午9:30
听证会地点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三楼听证室
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会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9-3960785
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麻贯路11号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特此公告。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2025月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