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我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10月26日,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经多次征求意见后,党组特别是陈德斌检察长就我院如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提出四点意见,对服务我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24项指标任务,制定15项具体措施,并细化责任清单到部门、取得成效时限的同时,强化检务督察督导的责任,得到了县委主要领导的肯定。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战略,是遂溪实施“1+3+6”行动的具体举措,是遂溪开展新时期“三农”工作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我院要强化担当、主动作为,按照遂溪全面实施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二十四项”指标任务,明确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的思路目标。
二是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影响农村安全稳定的刑事犯罪,强化农村地区生态环境法律保护,促进乡村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加强涉农司法保障,参与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助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等全面振兴。
三是积极主动作为。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基础上,持续做好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积极协调各方资源,组织开展联动,推动党建工作与乡村振兴融合推进,形成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助力平安、绿色、法治乡村建设,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四是精准服务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要结合本职能实际,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服务保障措施落到实处,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内部协调机制、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机制,整合各部门力量,实现多部门联动、同向发力,切实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下一步,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各项任务,把全面推动乡村振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自行加压,层层推进,促进服务保障我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的十五项任务责任分工在各部门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开启乡村振兴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