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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网贩黄片,害人害己

2022-06-28 字体:

近日,湛江经开区检察院依法对一宗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对被告人吴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吴某某为了观看淫秽视频,通过社交软件向他人购买内容为淫秽视频的“聊天记录”。后为了低价购入再高价转卖赚取差价,其多次向他人贩卖“聊天记录”样式的淫秽视频共1850余部进行非法获利,其中包含涉及未成年人性行为的内容。

吴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向他人传播淫秽视频,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发后,吴某某表示全然不知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忏悔自身法律意识淡薄,随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争取依法从宽处理。

检察官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利用网络传播淫秽图片和视频等淫秽信息无论牟利与否,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色字头上一把刀,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要禁得住诱惑,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抵制低俗色情不良信息,遵纪守法,建设绿色互联网。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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