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经开区检察院办理了一宗涉未成年人窃取车内财物的连环盗窃案,该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案情回顾
2025年12月24日至26日,犯罪嫌疑人梁某某为牟取钱财,伙同他人连续三天于凌晨在经开区多处选择车辆作案,通过使用破窗器、电动车锁等工具砸坏车窗,进入车内窃取财物,给多名车主造成了经济损失。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梁某某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此前曾多次因盗窃被行政处罚,此次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破坏性手段窃取他人车内财物,具有较大社会危险性,梁某某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梁某某的家长存在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的情形,对此,湛江经开区检察院依法制发了《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检察官提醒
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但未成年人身份不是违法犯罪的“护身符”,对于多次违法犯罪、有再犯风险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将依法严惩。作为家长,应严格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管责任。
财产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广大群众要注意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预防,避免财产损失。1. 勿把汽车当保险箱。离开车辆时尽量将钱包、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带离,切勿留置在车内可见位置。2. 停车首选安全区域。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值守的停车场、小区内部或有监控覆盖的路段,避免停在偏僻、昏暗、无人看管的街道过夜。3. 加固车辆防护措施。车主可加装报警装置、行车记录仪等设备,或在车窗上贴防爆膜,增加破窗难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文字:第一检察部 陈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