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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丨毒贩高速路上演“狂飙”,烧车拒捕,难逃法网!

2024-03-07 字体:

我们买到毒品后就开车返回湛江,中途停车换司机时,发现前后有车准备夹击我们,我就撞开了前面的车,一直踩尽油门往前开,车速非常快!林某甲拿出打火机点着我们放在车后排的外套,火越来越大,我们就弃车往树林里跑了......

经开区检察院近日办理了一宗团伙贩卖毒品案,犯罪嫌疑人涉嫌贩卖毒品并在高速上烧毁车辆对抗抓捕,被依法批准逮捕。

【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犯罪嫌疑人林某乙、唐某某分别联系林某甲商量买卖依托咪酯烟粉牟利,由林某甲寻找货源。林某甲联系到上家沈某某计划在广州市某镇交易500克依托咪酯烟粉后,告知唐某某、林某乙筹集现金和联系分销下家。后林某甲、唐某某筹集现金12万5千元前往广州与沈某某会合交易,试买了50克依托咪酯烟粉。林某甲、唐某某完成交易驾车返回湛江途中,二人先后在车上吸食依托咪酯烟粉并轮换驾驶。在汕湛高速化州段,车辆在应急车道停车换由唐某某驾驶准备出发时,被便衣民警驾车抓捕。唐某某遂驾车将民警车辆撞开往湛江方向逃跑,后座的林某甲则打开车窗抛掷物证并点燃外套企图烧毁带有遗落物证的整辆车。火势渐大后二人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弃车而逃。民警在弃车现场发现二人驾驶的车辆已被烧毁,现场查获多处可疑的粉末,经鉴定,均检出依托咪酯成分。

犯罪嫌疑人林某甲等四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涉嫌贩卖毒品罪。同时,林某甲、唐某某吸毒后驾驶车辆并在高速公路上“飙车”暴力抗捕、故意放火烧毁车辆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湛江经开区检察院依法对涉案的四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依托咪酯于2023年10月1日起已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吸食含依托咪酯电子烟除了有与传统毒品相似危害                                                                         外,还会诱发狂躁症、精神障碍或心血管疾病,对身心造成不可逆的危害。贩卖依托咪酯烟粉或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构成贩卖毒品罪。如同时以危险方式销毁物证、对抗抓捕,还可能触犯其他罪名被数罪并罚。毒品不仅危害身体还严重危害社会,每个人都应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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