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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2020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有关集体和个人记功的决定

2020-10-10 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给2020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

有关集体和个人记功的决定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

2020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深入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和“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主题,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涌现出一批锐意进取、担当作为、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经省院党组研究决定,给广州市南沙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等6个集体各记集体二等功一次,给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潘建明等11名个人各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名单见附件)。希望受表彰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推动广东检察事业更快更优更稳发展再立新功。

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要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奋力推进“一核一带一区”建设和广东检察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20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记功集体和个人名单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8日

 

 

附件

 

2020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

记功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集体二等功(6个)

广州市南沙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2·26专案组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科

清远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

二、个人二等功(11人)

潘建明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邱正文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林  兰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陈汉高   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李炎飞   梅州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潘  勇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钟志成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

肖影霞   湛江廉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王  旭   清远市佛冈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刘  丹   潮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吴跃彬   揭阳市揭西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二级检察官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印发  

 

关于给2020年上半年各市、分院

有关集体和个人记功的公示

 

经省院党组研究,决定给广州市南沙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等6个集体和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邱正文等11名个人分别予以记功。根据《广东省检察机关奖励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一、集体二等功(6个)

广州市南沙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2·26专案组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科

清远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广州铁路运输分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

二、个人二等功(11名)

邱正文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潘建明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林  兰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陈汉高   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李炎飞   梅州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潘  勇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钟志成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

肖影霞   湛江廉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王  旭   清远市佛冈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刘  丹   潮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吴跃彬   揭阳市揭西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二级检察官

 

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院政治部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2020年9月21日至9月25日止。
    联系电话:87118290、87118477
    电子邮箱:lipiliang@gd.pro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0年9月21日

喜讯!我院钟志成同志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近日,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给2020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有关集体和个人记功的决定》中,我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钟志成同志担当作为、业绩突出,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希望我院全体干警要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在今后工作中始终以奋斗者的姿态,尽职尽责、奋勇争先,积极打造霞山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院争创全市、全省检察工作排头兵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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