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吴川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林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庄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等2个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一)2022年6月28日(星期二)上午11点开始(林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 (二)2022年6月28日(星期二)上午11点30分开始(庄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 二、公开听证会召开地点 吴川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三、联系方式 (一)林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 联系人:吴颖娴 联系电话:0759-5582032 联系地址:吴川市梅菉街道潮江路19号 (二)庄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 联系人:陈峰 联系电话:0759-5582032 联系地址:吴川市梅菉街道潮江路19号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2年6月28日(星期二)上午11:00前到本院办理参加听证的有关手续。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三)参加听证会人员应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需佩戴口罩(自备),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和行程卡,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扫描场所码打卡。 特此公告。 吴川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