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麻章区人民检察院综合考量案件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等因素,依法对陈某、孙某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不等于无责任,刑事从宽绝不纵容违法。为杜绝“一放了之”“不刑不罚”的监管空白,麻章区人民检察院依托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由刑事检察部门主动对接行政检察部门,完成案件线索内部流转与审查。
经全面核查,陈某、孙某无证经营燃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居民区储存大量燃气气瓶的行为,远超家庭合理用气范围,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相关规定。
据此,麻章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移送违法线索,建议对二人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同时督促主管部门以该案为切入点,开展辖区瓶装燃气经营、储存、使用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清理居民区非法储气、无证经营燃气等乱象,并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普法宣传,切实提升辖区群众安全用气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