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检察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相关要求,本院决定对孙某某刑事申诉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8月29日(周四)下午15:00
(二)地点:湛江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二楼听证室
二、旁听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已满十八周岁的社会公众可在2024年8月28日17:00前打电话向本院预约申请旁听。
三、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丽妹
联系电话:0759-3582183
特此公告。
湛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