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检务公开 >>通知公告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 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 报告制度的情况

2024-07-04 字体:

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工作,经开区人民检察院认真组织开展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现将2024年上半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公布如下:

2024年1-6月,经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共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活动17件;其中院领导填报7件,占比41%,一般干警职工填报10件,占比59%。从被填报人职业类别看,其他司法机关人员过问4件,占比23.53%,其他公职人员过问1件,占比5.88%,律师过问1件,占比5.88%,社会人员过问11件,占比64.71%。

经有关部门甄别17件,受委托了解情况、反映问题或甄别未发现问题的14件,占比82.35%,无需填报的3件,占比17.65%。

下一步,经开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驰而不息落实“逢问必录”,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细,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司法环境。

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对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进行监督。

                                       

主办单位:湛江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759-3582002    联系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北35号

技术支持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粤ICP备170153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