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吴川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郑某某、叶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麦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等2个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8月8日(星期二)上午10时开始,听证顺序如下:
1、郑某某、叶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麦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
二、公开听证会召开地点
吴川市梅菉街道潮江路吴川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三、联系方式
1、郑某某、叶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联系人:吕检察官
联系电话:0759-5582028
2、麦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
联系人:吴检察官
联系电话:0759-5582031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3年8月8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前到本院办理参加听证的有关手续。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三)参加听证会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吴川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