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陆某某等2人涉嫌故意伤害、黄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及案件
(一)2023年7月31日上午09:00-09:30陆某某等2人涉嫌故意伤害案
(二)2023年7月31日上午09:30-10:00黄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
二、听证地点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湛江绿华路36号)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本院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提前15分钟到场,并出示身份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奚佳、陈梦葵
联系电话:0759-2538801、0759-2538268
特此公告。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