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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暨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

2020-08-17 字体:

2020年3月26日,湛江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暨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和林同志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干部、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各党支部书记参加。

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精神。会议通报了2020年第一季度我市检察机关信访及查处情况、检察人员执行“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以及检察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会议安排,市检察院第一、二、四检察部主任许小兰、黄映霄、张少梅等3名同志分别就如何抓好2020年所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作了发言,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会议内容对分管工作提出要求。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和林同志在会上作了总结发言,强调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必须更加注重抓好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更加注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各项检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张和林检察长就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的《规定》,做好脱贫攻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深刻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脱贫攻坚事关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对提升我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具有重大意义。要坚决打击基层贫困地区的黑恶势力,保护好脱贫攻坚的成果;要坚决严惩侵吞扶贫资金等职务犯罪,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的安全;要积极开展检察办案中的司法救助,防止因案返贫;要加强对扶贫产业项目的司法保护,要像保护非公企业一样,给予平等和特别的司法保护;要把贫困地区的乡村小学中学作为“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的重点去检查、督导,推动落实,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要通过公益诉讼检察,保护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和国有、集体土地权益;要高质量完成全市检察机关担负的扶贫工作任务。

二要从严落实《规定》,推动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落到实处。全市两级检察院党组要充分认识中央出台《规定》的重大意义,明确责任内容,抓好责任落实和监督追责;要坚持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结合检察机关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和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按要求向党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三要毫不松懈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好廉洁用权、廉洁司法的表率;要加强对检察干警反腐倡廉的教育,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要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坚决执行“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排除外部干预司法办案,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市检察院要定期通报全市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要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要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为抓手,着力提升我市检察宣传工作水平,强化对市检察院所属网站、“两微一端”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讲好检察故事,确保检察工作、检察文化、检察新闻宣传三位一体统筹推进;要加强对检察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的思想引导,始终保持饱满的正能量;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意识形态形势定期分析、定期报告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检察干警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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