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响应上级机关关于开展“竞标争先”行动、展现“比学赶超”状态的号召,紧紧围绕各项检察重点工作精准施策,更好推动和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多项重点指标处于全市检察机关中上游行列,有力服务保障我区打造“全市社会治理样板区”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从而助推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今年,我院集体和个人先后获得市区各类荣誉17项;其中,1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我院被评为湛江市检察机关2022年“质量建设年”先进单位。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建设主要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积极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职责
检察长作为本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在引领法治观念、营造法治环境、培养法治人才等实践中担当尽责。
一是发挥党组的领导作用。院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院党组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是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全院人员政治轮训,组织全体干警职工参加中检网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组织全体人学抄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为干警发放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手册。组织全体干警集中收看专家讲授《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组织开展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和党员自学相结合,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著作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书籍,熟悉掌握“十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十三个方面成就”,通过政治思想上培根铸魂,强化理论武装,更好指导工作实践。
三是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专题部署我院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立了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
(二)以优质刑事检察工作筑牢平安防线
一是聚焦刑事检察工作,以更大担当服务发展大局。2023年,共批准逮捕169件229人,提起公诉225件26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7件、撤案11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5件,纠正漏捕、漏诉7人。1-11月业务考核站稳全市第一方阵,其中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8.93%,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7.96%。针对某镇非法占用耕地建虾塘屡禁不止情形,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监督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检察长3次到当地召开现场会,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4件,我院已批准逮捕3人、提起公诉2人,及时刹住当地非法占用耕地建虾塘的歪风邪气,有力推动坡头区的耕地保护治理工作。
二是全面开展“春风利剑”专项行动。紧盯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突出违法犯罪,重拳打击一批黄赌毒、盗抢骗、制售伪劣食药等犯罪行为。成功办理一起公安部督办的陈某培重大制售假药案,涉案金额达304多万元,主犯一审判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罚金300万元。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注重惩治犯罪和追赃挽损两手抓,起诉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追赃挽损数额超2400万元,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政治防线。持续深入推进反洗钱工作,加大洗钱犯罪线索排查力度和打击力度,起诉洗钱犯罪1件1人,切实斩断犯罪黑灰产业链,有效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三是以更优履职深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坚持惩戒与帮教并行,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件7人,起诉7件11人,3人被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通过对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开展亲职教育6场次,制发《督促监护令》16份,提供心理疏导11人次,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资金7.5万元。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教育部门加强对残疾儿童接受教育情况的排查和安置,成功推动特殊学校配置校车,有效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尽量适用不捕、附条件不起诉等法律手段并进行帮教,其中同步帮教6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其中3名未成年人考上大学。依托海螺工作室平台优势,开展“千人护苗”行动,确定82名特殊未成年人作为帮扶对象,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帮教,成功筹措资金6.5万元,帮助1户建成一栋一层新房。《海螺普法小剧场之三句半》获得第四届广东省法治文化“寻迹·法治故事”活动铜奖,海螺工作室被评为湛江市优秀“五老”工作室,“海螺姐姐”罗泳池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三)以强有力检察监督助力打造“全市社会治理样板区”
一是以强化刑事执行检察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办理社区矫正监外执行监督案132宗,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有效监督,监督意见全部被采纳并已整改。通过对判决财产刑执行的信息排查核实,就排查出的财产刑未执行情况,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71宗,发出财产执行监督意见书71份,追缴罚金93.44万元。
二是落实精准监督理念,提高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质效。积极开展对民事执行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监督活动,共审查27宗民事执行案件,并制发类案检察建议书督促落实整改。
三是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进一步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积极能动履职,探索开展涉吸毒人员驾驶证监管类案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对涉嫌故意伤害罪和开设赌场罪检察机关作出对不起诉但相关部门不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件监督,共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4份,推动行政机关完善内部机制、堵塞监管漏洞。制定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的工作方案,在全市率先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办理反向衔接案件2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2份。
四是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做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件。经过我院的努力,促使某实业公司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分期或全额缴纳罚款共2600多万元。
(四)以精准检察监督护航民众美好生活
今年,我院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60条,立案47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50件;起诉2件,诉求均获得法院采纳。
一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聚焦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和消防安全隐患,通过实地调查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和向教育、消防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加强管理,规范校外托管机构合法合规经营,让校外托管机构不“脱管”。
二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保护。聚焦社会关注热点,针对麻坡路、省道373线在道路改造过程中存在路灯灯柱、交通警示柱、交通标牌侵入机动车道和排水设施施工不规范的情形,召开公开听证,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充分履职,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安全。
三是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深化“守护海洋”专项活动,针对某镇水产养殖尾水收集池的尾水未经处理直接流入海中、造成海洋生态环境污染的情况,向坡头区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尽快修复受损尾水收集池,加强养殖尾水排放管理,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四是加强国有财产保护。针对辖区漏征耕地占用税的情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0份。目前,税务机关已追征300多万耕地占用税,相关部门已联合印发《湛江市坡头区耕地占用税征管协作机制实施意见》,该机制运行顺畅。针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的漏征问题向税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目前已督促追征个税约1.93万元。开展医保基金先行支付追偿监督活动,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商请法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堵塞医保基金先行支付未追偿漏洞。
(五)以能动检察履职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质效
一是全面开展“检察夜访”工作,助力全市“平安夜访”专项活动。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平安夜访·亮灯行动”的工作部署和上级院关于检察机关率先实现全员夜访的指示要求,全面细化“检察夜访”工作,制定《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平安夜访工作方案》,每周二晚上深入辖区各村委会开展“平安夜访”工作,今年已派出检察干警200多人次,接访群众百余人,为群众、村(居)委干部答疑各类问题32次,已夜访覆盖全区各村(居)委会。率先于3月份在辖区12个村(居)委会设立“民生检察驿站”,全面深化“平安夜访”工作,并收集法律监督、公益诉讼、民事检察、司法救助等相关案件线索,让检察触角延伸到村居一线,在群众家门口打造可见、可感、可触的检察院。
二是加强信访维稳,化解矛盾纠纷。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各类信访案件7件,均在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接访群众100余人次,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深化检察长接访工作,提高信访化解力度,共接访14次16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制度,共办结3件院领导包案信访案件。深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共办结司法救助案件14件64人,发放救助金25万元。
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工作。今年8月以来,我院组织干警职工积极参与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14次,并牵头公安、法院、司法局等单位举办了两场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发放围裙、购物袋、雨伞等宣传礼品1200余份,着力提升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群众参与率。举办“阳光司法,公正为民”为主题的政法开放日活动,邀请机关单位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2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我院在深耕法律监督主责职能上谋求平安坡头发展之路的实干担当,听取代表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及建议,让检察为民更优更实。组织干警走进辖区各中小学和分教点,开展以“提升法治素养 远离违法犯罪”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受教育学生超1万人次,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助力平安校园建设。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院在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常态化开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
一是办精品案、典型案意识不强,就案办案问题依然存在。
二是检察理念还需更新、转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领悟、践行需要持续做实。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统一思想,全面落实主题教育的各项任务要求。牢牢把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题主线和根本任务,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把开展主题教育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动坡头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结合起来,推动党员干警将焕发出学习热情、工作激情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彰显主题教育成效。
二是胸怀“国之大者”,坚定不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着眼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高质效法律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促进执法司法公正,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具体工作中,做好“能动履职”,坚持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办好每一个案件。
三是主动更新工作理念,坚定不移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以数字检察工作为契机,通过“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创建更多可推广、可复制、可应用的数据模型,提供更多坡检智慧。
四是抓紧抓实队伍建设,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始终坚持“严”的总基调,党组要坚决落实全面管党治检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一岗双责”,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建设,常态化开展廉洁教育和监督检查,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12月14日